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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圆满完成2012年鉴定统考任务

发布时间:2015-05-14 点击数:1929 字体:  【 关闭

我站圆满完成2012年鉴定统考任务

来源:  内蒙古荣军康复中心(原内蒙古假肢厂)  时间: 2012-10-31 17:12

 2012年10月26日至27日,民政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第035站(内蒙古荣誉军人肢残康复中心),严格按照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12年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统一鉴定考试工作的通知》(民职鉴发[2012]19号)有关要求,在内蒙古民政厅具体领导下和厅直属二级单位的大力协助下,顺利完成了2012年内蒙古假肢类职业技能理论和实操鉴定考试工作。共有假肢类2个职业(中、高2个等级)的12人参加此次统考。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领导高度重视此次鉴定统考工作,于10月15日专门召开2012年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会议,我站职业技能鉴定035站站长赵利军同志参加会议。会议传达了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鉴定考试通知精神,听取了各鉴定站培训和鉴定工作汇报,研究和解决了影响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有关问题,确定了培训和鉴定工作日程安排。金华副厅长在会上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切实加强民政行业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民政行业窗口服务水平。各鉴定站主要领导要集中精力狠抓鉴定站标准化建设,严格按照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公布的鉴定站基础标准的要求督促检查落实到位;各鉴定站要把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当作抓队伍、强素质、促进岗位练兵的契机,集中骨干力量,组建得力的培训和考务管理队伍,坚持考培分开原则,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保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正常有序开展。10月25日,民政厅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单位领导亲自负责鉴定考试工作,切实加强考务管理工作。

针对内蒙古自治区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师资队伍和考评员队伍不足的实际情况,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积极协调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选派师资队伍和考评员队伍,为我鉴定站的考生开展了考前培训,进一步夯实了考生理论基础和实际操作能力。10月26日上午,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开展鉴定考试工作。鉴定试卷在纪检人员的全程监督下带到考试现场进行拆封和发卷,考生在9点准时开始答题,考评员认真履行职责,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选派督导员对各站进行严格巡考督查。27日上午顺利完成理论和实操考试全部工作。